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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报废车,驾驶证也“报废”了众所周知,车辆必须定期接受检验,检验合格后才能上路行驶,已经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存在很大隐患。 近日,交警大队秩序部门在路检路查过程中,发现一辆外观标识比较老旧的机动车,通过系统查询,发现该车状态为达到报废标准,执勤民警依法对车辆进行扣留收缴报废,对驾驶人处1500元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9月2日,经上级公安交管部门审批,对该驾驶人做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决定。 泸西交警温馨提示 一.什么是报废车? 所谓报废车是指达到国家报废标准的各种机动车,或者虽未达到国家报废标准,但因其他原因造成车辆严重损坏或技术状况低劣,经检验不符合国家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的机动车。 二.车辆强制报废标准 根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的相关要求,已注册机动车应当强制报废的情况包括:(1)已达到使用年限;(2)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3)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4)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重点来了,私家车没有使用年限的限制,而是在行驶里程达到60万公里时引导报废。 |